包头某银行被罚35.8万元:因反洗钱等5项违法行为
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包头中心支行公开行政处罚,鄂尔多斯某银行包头分行因存在5项违规,被罚35.8万元并予以警告。
具体来看,5项违法行为有:1.未按照规定有效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3.违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管理要求;4.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5.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此外,时任鄂尔多斯某银行包头分行行长樊某对未按照规定有效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人民币2.5万元。
内容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