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查获涉嫌伪造国家强制认证证书案
近日,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新浦市场监管所接到举报,称位于该所辖区的一家电器公司网店存在夸大宣传注册资金,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等违法行为,要求予以查处。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但是该公司负责人陪同检查过程中的言行可疑。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回到单位后,立即对当事人的证照、公司登记信息等进行认真比对,发现当事人网店公示的证书 中 有 一 张 编 号 为201501071776****的中国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均为当事人,发证日期为2015年4月,而当事人称成立日期为2016年4月,经认证认可信息统一查询平 台 查 询 , 发 现 编 号201501071776****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为他人所有。当事人将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等信息进行了替换,而发证日期仍旧为2015年4月,执法人员根据这一疏漏,发现当事人涉嫌伪造证书的行为。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慈溪市新浦市场监管所当即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文章来源:市场导报
采编人:蒋露茜 审核人: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