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买来变造汇票 骗走金融公司388万
三人合谋买来造假涂改过后的承兑汇票,从合肥高新区某金融服务公司兑走388万元巨款。近日,从合肥市高新区警方获悉,警方今年4月破获这起诈骗案,其中两名嫌疑人目前已经移交高新区检察院起诉。
事发:金融公司被骗388万元。
2015年9月,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一金融服务公司员工黄某报案,称该公司当年8月14日下午,收到一张票面为人民币396万元的西宁某银行的承兑汇票。
经初步验票后,扣除手续费用,黄某兑换给对方人民币388万元,打入对方提供的账户。2015年8月18日,黄某到银行进行承兑时,被告知该银行承兑汇票系变造。
黄某回忆,事发当天8月14日是星期五,下午快下班时,公司来了多名客户,“兑换汇票时,客户说阳光大太刺眼,还让把窗帘拉起来。”
接到报案后,警方发现嫌疑人使用的承兑汇票被人为涂改过,“在真票的基础上,将数字从小改到大,将真票数字由原先的1.1万,涂改成396万,所以这张伪造的承兑汇票在过验票机时没能验出真假。”
合谋:利用“皮包公司”行骗。
很快,嫌疑人皮某、苏某、程某进入警方视线,三人都是涡阳人,系朋友关系。皮某此前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因经营不善等原因,累计欠下了上百万元外债。而苏某则在涡阳当地经常参与票据骗局,从中分取好处。
俩人经过中间人——涡阳当地某银行客户经理程某(在逃)结识。程某和皮某彼此熟悉,俩人想尽各种办法“找钱”,合伙开了一家“皮包公司”,但并无正常的业务。
经民警查证,2015年8月上旬,苏某前往郑州,经人介绍认识了两名山东人(在逃),遂让皮某、程某两人带上“皮包公司”的工商资料和印章等材料,带到郑州去“搞钱”。
8月13日,三人在郑州会合,与两名山东人见面,由对方提供承兑汇票,并商量了好处费等。当天,一行5人,从郑州赶到合肥南七,第二天下午到高新区一家金融公司兑出人民币3884760元。
破案:警方辗转3500多公里取证。
经调取银行交易明细,民警发现,在骗取388万元转款后,皮某、苏某、程某三人就瓜分巨款,还支付给了两名山东人高额好处费。
为调查清楚中间环节,办案民警辗转青海西宁,河南、湖南、山西、山东、安徽等多地,共计3500多公里调查取证。今年4月14日,合肥高新公安分局依法刑拘皮某和苏某。
办案民警介绍,承兑汇票是用来替代货币进行支付的有价证券,皮某、程某、苏某三人均在自身债务紧逼的情况下,根本没有经济实力取得真实的396万元承兑汇票,在没有任何真实交易和无力偿还任何款项的情况下,三人共同实施诈骗。
皮某和苏某两人因涉嫌票据诈骗罪,目前已被移交至合肥高新区检察院起诉。
文章来源:新安晚报
采编人:蒋露茜 审核人: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