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洗钱等4宗违法,四川某农商银行被罚52.5万元!
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网站公布的遂宁中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遂银罚字〔2021〕1号)显示,四川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四宗违法行为:1.超过期限备案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超过期限备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对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2.50万元。此次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1年4月8日。
与此同时,陆某(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行长)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45万元。
李某(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运营部负责人)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经查询,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7日,注册资本9.35亿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2018年10月26日,中国银监会遂宁监管分局关于核准陆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遂银监复〔2018〕34号)显示,核准陆某在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