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真实交易背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百万元 被逮捕
7月27日,记者从奎文公安分局获悉,两男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7.9万元,目前一人被依法批准逮捕,一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明知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李某伙同孔某以收取开票费用的方式,为潍坊、昌邑、青岛的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线索,抽丝剥茧,于2018年4月、5月,先后将李某和孔某抓捕归案。
经查,自2016年12月起,李某(男,28岁,济宁市人)在明知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用的方式,通过孔某(男,50岁,菏泽市人)的介绍,用潍坊某金属材料公司的名义,为潍坊某科技公司、昌邑某钢材经销处、青岛某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7.9万元,税款30.2万元,二人共非法获利18万余元。
目前,李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孔某也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文章来源:潍坊大众网
采编人:阮华玲 审核人: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