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汨罗一男子贩卖假币获刑八个月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出售假币案,被告人黄某犯出售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经审理查明,罗某在长沙麻将馆打牌时与被告人黄某相识,并发现黄某能购买到假币,便与黄某、王某商量决定购买假币谋取利益。后罗某多次找到黄某要其帮忙出面购买假币,黄某答应帮忙联系卖家,并告知罗某要24元真币兑换100元假币。2017年6月12日,黄某收到罗某微信转账过来的人民币7200元,便联系了网上卖家购买了3万元假币,并通过邮寄方式将这些假币寄给了罗某。2017年6月16日,罗某、黄某、王某在汨罗市使用这些假币时被抓获,后被公安机关查扣假币24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出售伪造的货币3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假币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缴纳了罚金2万元,依法从轻处理,遂做出以上判决。
文章来源:岳阳日报
采编人:阮华玲 审核人: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