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开放再落一子:央行允许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和参加行开展同业拆借等业务
5月18日,央行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支持金融市场开放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出,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可在现行政策框架之内开展同业拆借、跨境账户融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等业务,为离岸市场人民币业务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
按照经验,境外人民币清算行主要由国有大行境外分支机构担任。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包括获准参加的境外各银行。
4月中旬,央行行长易纲曾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正抓紧落实,大幅度放开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指出,允许清算行与参加行开展同业拆借等业务,有利于为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提供人民币流动性支持,增加其短期人民币资金的调剂能力,进而促进其更好地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上述通知还指出,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为零。
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分别由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担任。鄂永健指出,人民币清算行准备金调整为零,为上述同业拆借等业务开展提供了条件。总体来看,此举既有利于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也是推进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重要措施。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采编人:阮华玲 审核人: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