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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当店主面换用假钞 验钞机被“忽悠”未提示

发表于:2018-04-24   阅读数:1049

3月30日上午,重庆九龙坡区谢家湾派出所接到袁家岗某服装店店长小陈报警称3月24日收到两张100元假币,求助民警。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疑似假币的两张百元人民币编号一样,同为Z2N2421842,“100”的字样完全不变色,手感与真币也有区别。

民警调取店内监控录像,还原了男子真假币调换的全过程:男子进店很久才选好一件价值235元的衬衫,径直走到收银台前结账,从钱包里拿出两张100元、一张50元共计250元给了店长小陈。小陈把钱在验钞机里验了一遍没问题,正当验钱时,男子在收银台前偷偷拿出同等数额的假币攥在手里,待小陈准备将钱放到钱盒里,此时男子又将钱要了回去,趁小陈不注意时在收银台挡板前悄无声息把真币调换成了假币,再交给小陈。

出于习惯和安全考虑,小陈还是将男子第二次给的钱重新过了道验钞机,但不知什么原因,验钞机竟然没有提醒假币。小陈未加迟疑将钱放到收钱盒里,并给男子找零15元,男子大摇大摆离开店面。此时,小陈还不知道收到的钱已被男子调换成假币。直到3月30日上午,小张归整近几日营业额时才发现了一模一样的假币,遂报警。

民警拿着两张疑似假币到附近银行,经工作人员辨认和确认,小陈收到的两张编号一样的百元人民币确实是假币。目前假币被没收,民警已介入该案件的调查处理。

谢家湾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收取现金时,遇到大额纸币一定要辨别真假,除了使用验钞机,肉眼辨别也不可或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警方提醒,持有人在明知货币为假币的情况下使用假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数据较大的,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中新网重庆

采编人:阮华玲  审核人: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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