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省钱买假币 集市买菜被抓获
有这样一对夫妻,为节省开支,竟然购买假币去集市买菜,最终双双获刑。近日,经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何荣健被法院以持有、使用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陈平燕被法院以持有、使用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4月的一天,何某以19元一张的价格购买了50张100元面值的假币,卖家还附带送了8张20元面值的假币。之后的几个月,何某与妻子陈某商量,每次出门购物,专去集市热闹之处用假币购买日常用品,而且专挑那些比较粗心或因生意忙来不及细看的店家。
同年6月30日,何某夫妇又携假币去当地菜场买菜。正当他们提着刚买的米和鱼,数着找回的80元零钱回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何某夫妇前后共花掉43张100元面值的假币和3张20元面值假币,获利3000余元。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采编人:蒋露茜 审核人: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