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购买、使用假币均获刑
4名男子怀揣5700元假币,从中山小榄驾车来到荷塘镇,采取以整换零的方式换取真币。近日,蓬江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持有、使用假币案,4名男子均受到法律制裁。
赌博输钱 他想到购买假币
2016年10月的一天,无业且好赌的小高(广东怀集人,男)又输钱了,一想到小孩的学费又没着落了,心里不由得发起了愁。这时,他想起了之前看到的卖假币的小广告,于是拿出手机拨通了卖家的电话,两人约定在几天之后进行交易。
一次聚会上,小高把购买假币的想法向朋友阿开(26岁,广东怀集人,男)提起,没想到阿开不仅没有制止他,反而大力支持。11月14日,小高和阿开在佛山市大沥镇某路边以2800元的价格向一中年男子购买了57张百元面额的假币。当晚,小高、阿开和另一名朋友阿棉(26岁,广东怀集人,男)在KTV喝酒时,透露了购买假币的经过。次日晚上,输了钱又欠信用卡钱的阿棉主动找到了小高,希望拿点假币去花。3人为了检验假币的真假程度,决定找个机会去试试。
当街用假币 “连累”了雇来的司机
11月16日下午,小高以200元为酬劳雇佣小江(29岁,广东怀集人,男)为司机,搭载他们3人到荷塘镇。在车上,小高、阿开和阿棉不时拿出假币“观赏”,还时不时议论假币的真实性。这时,小江意识到3人正在从事非法活动,然而其不仅没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还一直配合他们的行动。
趁着夜色,小高、阿开和阿棉拿着假币在荷塘一市场附近分别寻找“猎物”,小江负责在车上接应。阿棉在一个水果摊买了一袋4.5元香蕉,递过去一张百元假币,水果摊老板看了一下,就找回了95.5元。接着阿棉又在几个商铺里“搞定”了几单交易。正当阿棉因为一切顺利妥当而暗暗自喜的时候,之前的受骗的商铺老板已经向警方报案。很快阿棉就被接报赶来的民警抓获,其余3人也纷纷落网。
蓬江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小高、阿开、阿棉1年2个月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小江因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法院对其判处罚金。
持有、使用假币4000元将坐牢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400张以上的,可以视为“数额巨大”,总面值10万元以上或者币量1万张以上的可以视为“数额特别巨大”,应追究刑事责任,除了判处有期徒刑外,还将处予罚金。而在4000元以下的,可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中国江门网
采编人:蒋露茜 审核人: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