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身份证和驾驶证 被判刑9个月罚款1万元
近日,通州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5月16日,被告人孙某因交通违法行为在兴仁收费站被交警拦下。孙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向交警出示,或许是由于心虚,当时惊慌失措的孙某手不住地颤抖,这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经核查,交警发现该机动车驾驶证为假证。后经查明,孙某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间,多次采取网上指使他人伪造身份证件并向他人支付款项的方法,伪造了5张居民身份证和3本机动车驾驶证并予以使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判刑9个月罚款1万元。
文章来源:通州日报
采编人:蒋露茜 审核人: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