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票据背书为诱饵,创富汇通涉集资诈骗超2亿
4月初,创富汇通的业务人员与张先生取得联系,介绍该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理财产品,称该产品无风险、期限短、高返息,只做四大银行的承兑汇票,收益可观且安全,投资门槛5万元起步,期限半年,每月返息3%。
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张先生于4月28日购买了创富汇通公司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产品,之后5个月每个月都能准时收到创富汇通通过转账支付的3%利息。但在张先生获得5个月返息后,该公司跑路,公司法人杨双失踪。创富汇通自10月10日跑路以来不足一周时间,涉及受害者已经高达300余人。由于投资时间不同,每天都有新的受害人加入维权群。据不完全统计,创富汇通成立至今短短不到一年半时间内,涉及投资款2亿元以上,投资者中最高投资额高达500万元。
创富汇通公告称,因近期市场屡发票据大案,造成创富汇通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银行无法兑付,公司资金吃紧。自10月10日起停止支付利息和本金,所有到期客户自动续签半年,同时按照每月3%给予计息。为压缩开支,关闭北京公司,所有业务移交深圳总部汇通集团受理,并公布了汇通集团联系方式。然而深圳总部否认创富汇通为北京分公司。
据业内专家和律师表示,创富汇通主要有三大问题:
1、 年化利率过高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信用做担保,风险很低,相应的收益率水平也低,相比较而言,月利率3%有违常理。显然,实际项目不是银行承兑汇票,可能存在暗箱操作。
2、 有资金池嫌疑
该公司不做资金银行存管或托管,归集投资人资金,涉嫌资金池。
3、实际经营范围超出了监管规定
工商局信息显示,创富汇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贸易咨询。其中,工商局信息中也提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创富汇通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构成集资诈骗罪。资深律师表示,因公司法人已潜逃,该机构诈骗行为十分明显,投资人应当及时报案。
据悉,目前朝阳区经侦大队已经受理此案,投资人可以递交报案材料。
该案件表明理财骗局在向承兑汇票蔓延,首先是因为领域专业性较强,很多投资人凭自身能力无法识别风险,此外承兑汇票业务让一些从业机构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较容易迷惑到投资者。
编辑人:李娜 审核人: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