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真币却换来四十万假钞
2017年9月29日中午,浙江台州椒江区一家餐厅的包厢里,正在进行着一桩秘密交易。包厢昏暗的灯光下,一名男子从一个黑色行李箱中拿出一扎钱,并抽出几张钞票让面前的女子“验货”。“刷刷刷”,验钞机检验显示,这几张钞票都是真钞。女子又从箱子里随机选了几扎钞票,让男子从中抽出几十张用验钞机检验,结果都通过了。这下,女子放下心来,拿出十万元买了箱子里几十扎钞票,总计四十万元。
故事讲到这里,读者们想必都明白了,这名女子肯定是上当了。问题是,骗子为什么能够成功呢?这就要从张某和李某的相遇说起了。
2017年9月下旬,张某在台州市路桥区一宾馆内与被害人李某相识,他告诉李某自己是做“假币”生意的,并送给李某一张50元真币,谎称是台湾生产的假币,在国内可以正常使用,以此诱骗她上钩。几天后,张某找来同乡孙某,让他冒充“老板”,两人一起用多张100元真币冒充假币送给李某使用,不断加深她的信任感。骗子简单的伎俩很快奏效了,没几天,李某就向张某提出要按1:4的比例购买40万元的假币。
交易当天,张某和孙某做足了准备。李某到来时,孙某已经把窗帘拉上,并且开了小灯,整个包厢都比较暗。李某坐在孙某对面,张某在孙某右边站着,孙某开箱时张某就把箱子盖扶着,挡住李某的视线。李某提出验钞时,他们把事先准备好的真币与假钞对调,顺利蒙混过关。而到最后李某决定进行交易时,他们就乘“点货”的机会把真币掉包。
不久,李某发现受骗后,将密码箱内的假币撕碎并报警。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孙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自己分得的赃款退还李某,取得谅解。
2018年1月19日,椒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采编人:阮华玲 审核人:孙升